入冬以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攀高,国内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竣复杂。同时,春节临近,人员聚集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明显加大。为慎终如始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1.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及部分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姚返姚人员(目前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来姚返姚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到姚后应在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第一时间前往市综合服务点(锦江之星,兰江街道舜水南路96号,咨询电话18069008659),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综合服务点留置并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其间“健康码”赋黄码,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在姚无固定居所的,7天居家健康观察可在市综合服务点进行。
3.近14天内有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或县(市、区)来姚返姚人员先前往市综合服务点核验近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留置并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纳入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只允许短时间、点对点前往,并要求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
5.入境人员、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姚返姚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姚返姚人员,应在抵姚后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或居住村(社区)报告。各村(社区)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对上述重点人群(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滚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应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在健康观察(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应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后及时到就近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医,主动告知旅居史、行动轨迹等信息,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
6.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应严格控制接待规模,旅客或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量或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得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7.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包括观光游艇)应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戴口罩、亮(验)码、测温等措施,规范做好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引导顾客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
8.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应严格人员出入管理,落实戴口罩、亮(验)码、测温等措施,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规范开展环境清洁、通风消毒。
9.所有零售药店咳嗽类药品购买实名登记管理,发热类药品暂停销售。
10.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入口处执行亮(验)码、测温、登记,落实进食堂、乘厢式电梯时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广大市民进入要配合执行。
11.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举办跨省市大型会议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50人以上会议活动举办方应当制定防控方案,100人以上会议活动举办方应向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报备(市直部门向市联防办报备),150人以上(不得超过300人)会议活动举办方须经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批准(市直部门需经市联防办批准)方可举办,报批(报备)时应附疫情防控方案及报批(报备)表,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会议。减少春节期间不必要的走访和聚集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室内大型宴席活动(含婚宴)在宴席举办酒店落实亮(扫)码、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按原场地接待规模减半举办。农村宴席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下,50-100人的应向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报备,100人以上(不得超过300人)须经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批准方可举办,举办方需提前2天报批(报备)。50人以上的农村宴席,各村(社区)需安排一名疫情防控监督员指导督促举办方落实“亮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12.减少不必要的出门远行,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建议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旅游出行,引导动员“新余姚人”留在余姚过春节。如必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省外的,应在出行前向所居住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登记,合理安排行程,做好行程记录,全程自觉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如学生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离开宁波大市的,须向学校履行报备手续,并务必在开学报到日7天前返姚。
13.市民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应主动扫验“浙冷链”二维码,选购冷冻冰鲜产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商店,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选购时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洗手前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烹饪时做到生熟分开、煮熟蒸透,不生食肉类、海(水)产品等食品。
14.市民应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外出时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和合理营养、适当运动、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自觉落实公共场所戴口罩、亮(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到就近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及时就医,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15.市民可通过“余姚疾控”等微信公众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发现省外来姚返姚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主动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所在单位或市疫情防控办报告。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