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1、土耳其对涉中国安全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2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以色列的钢化或层压玻璃制安全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不变,其中,中国为10.0%~66.1%,以色列为10.0%~39.5%
2、印度对中国塑料加工机械作出反倾销终裁2022年2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塑料加工机械或注塑成型机(Plastic Processing Machines or Injection Moulding Machin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43.59%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夹紧力大于等于40公吨且小于等于3200公吨的塑料加工机械。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77.100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以下产品:吹塑机(海关编码为847730)、立式注塑机、电动注塑机、多色/多模制鞋机、用于制造鞋及鞋底/鞋带/鞋后跟的旋转注塑机(海关编码为8453)、二手塑料加工机械。
3、印度对中国聚氨酯合成革作出反倾销终裁2022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氨酯合成革(Polyurethane Leather which includes any kind of textile coated one sided or both sided with Polyurethan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0.46美元/米的反倾销税,涉案企业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hui Anli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的税率为0,除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其他生产商的税率为0.46美元/米。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603.94.00和5903.20.90项下的产品。
4、欧盟对中国聚酯高强力纱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2年2月23日,欧盟委员发布公告称,应欧洲人造纤维协会(the CIRFS - European Manmade Fibres Association)于2021年11月2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聚酯高强力纱(High Tenacity Yarns of Polyester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非零售用,细度小于67分特的单丝聚酯高强力纱线,不包括散绕在塑料穿孔管上,用于生产预染色和最后处理的缝纫线,和Z型多捻(折叠)线或缆线。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5402 20 00(TARIC编码为5402 2000 10)。本案倾销调查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除另行延期(最长3个月)外,预计终裁结果将于12个月内作出。
5、巴西对涉中国无框镜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2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0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无框镜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211.98美元/吨、墨西哥为133.35美元/吨。由于对被调查产品未来进口趋势存疑,暂停征收反倾销税。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以下的无框镜:斜面、圆形和椭圆形镜子,用于生产化妆品包装的镜子、袖珍镜、手提包镜、手镜、望远镜、凹凸镜和夹层安全镜。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9.91.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印度延长对中国铝箔反倾销措施有效期2022年2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财政部于同日发布通报第8/2022-Customs (ADD)号,延长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为5.5微米~80微米的铝箔(Aluminium Foil 5.5 Microns to 80 Microns)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至2022年6月15日。
7、沙特阿拉伯拟发布儿童约束系统和手推车技术法规2022年1月24日,沙特阿拉伯发布了G/TBT/N/SAU/1228号关于儿童约束系统和手推车技术法规的通报,沙特阿拉伯标准计量组织(SASO)将对HS编码为8715(婴儿车及其零件)和9401(儿童座椅,包括可以转换为床的座椅及其零件)发布技术法规。该技术法规包括:术语和定义、范围、目标、供应商义务、标签、合格评定程序、监管机构的责任、市场监督机构责任、违规行为和处罚、一般规定、过渡性规定、附录(标准清单、HS代码、产品分类和供应商符合性声明表)等。通报显示,该法规评议的最后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拟生效日期为评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对此,海关和宁波市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贸促会提醒相关出口沙特的儿童座椅和手推车生产企业,因为发布的是技术法规,是强制性执行的,所以,企业要提前与沙特客户或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联系,了解法规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最大程度减少新法规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产品顺利出口。目前,该法规还处在TBT评议阶段,相关企业对该法规的内容如有评议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宁波市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贸促会、宁波海关综合业务处或慈溪海关联系,企业也可直接在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里直接参与评议。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1、世贸组织:全球货物贸易增长势头减弱世界贸易组织2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继2021年货物贸易量强劲反弹之后,2022年年初全球货物贸易额增长势头减弱。世贸组织发布的最新一期《货物贸易晴雨表》显示,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低于基准点100,为98.7,比去年11月的读数99.5略有下降。但该指数也显示出触底迹象,表明未来货物贸易增长有可能高于预期。世贸组织认为,除了供应链持续中断之外,该指数走低部分归因于各国实施了应对变异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的防疫措施。尽管未来新冠肺炎疫情仍将对经济活动和全球贸易构成威胁,但部分国家选择放松防疫政策,或将刺激贸易在接下来几个月增长。世贸组织指出,目前全球主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稳定在较高水平,但港口拥堵问题仍持续存在;尽管全球交货时间逐渐缩短,但对许多生产商和消费者来说还不够快。根据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的编制规则,数值100为其基准点。如果某一次指数为100,意味着全球货物贸易增长符合中期趋势预期。指数大于100表示该季度全球货物贸易增长高于预期水平,反之则显示全球货物贸易增长低于预期水平。
2、2022年3月18日起我国将与马来西亚相互实施RCEP协定税率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开始生效实施。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第一年税率。根据协定规定,后续年度税率自该年1月1日起实施。
3、韩国粮食进口额创新高据韩国《朝鲜日报》2月16日报道,韩国去年粮食进口额达894664万美元,创下历史新高,而且从去年11月开始,单月粮食进口连续三个月超过8亿美元,去年12月达到89567万美元,也创下单月历史新高。韩国关税厅分析称,进口谷物单价的上升是导致了粮食进口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上个月粮食进口重量为218.30万吨,进口额为8.39亿美元,而2021年1月粮食进口重量为242.34万吨,但进口额仅为6.75亿美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带来的供给问题提高了原材料和粮食的价格,而世界最大的粮食出口国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发生武力冲突的可能性也对粮食价格带来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指出,上个月世界粮价指数创下了2011年以来的最高值135.7点。韩国进口的谷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等,其中小麦自给率仅为0.8%,是世界最低水平。韩国主要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进口食用小麦,饲料用小麦主要依赖乌克兰。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韩国消费者物价增长率连续4个月达到3%左右,国际粮食价格的上涨也将体现在国内物价上,预计韩国高物价趋势将持续一段时间。
信息来源:中国贸促会、商务部、宁波市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贸促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