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办、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计划分批次创建星级绿色工厂总计65家,各地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发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将纳入各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无废城市”创建、“碳达峰碳中和”考核评价内容,对创建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要认真部署落实任务,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创建,把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牵头建立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的联动机制,属地发展服务办会同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二)加大政策引导。创建工作纳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对获得宁波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称号的企业,分别按照10万元、35(含配套10)万元、60(含配套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工业领域“绿色企业(项目)”系列贷试点,推进企业加快绿色化、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改造。
(三)建立动态培育机制。建立绿色工厂的培育库、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梯度动态培育机制。申报绿色工厂培育库的企业需填写建设计划书,申报星级绿色工厂创建的企业需填写建设计划书并上报申报书。其中2022年第一批绿色工厂培育库和三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应于4月底前完成。
(四)运用专家机构库。利用专家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充分发挥专家和机构在推进绿色示范创建中的指导、服务、培训等作用(详见附件6)。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三星级(余姚级)、四星级(宁波级)绿色工厂须按照《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22版)》相关要求开展评价,评价办法和评价导则(2022版)详见附件5。
绿色工厂近三年(包括成立不足三年)应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且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须在B档及以上。综合评分75分以上认定为三星级(余姚级),综合评分85分以上择优向宁波推荐四星级绿色工厂(宁波级)。
申报资料内须包括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对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并由属地核实确认盖章。在星级绿色工厂评价或复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黑名单。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根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创建任务分解表,积极做好企业宣传发动工作,优先鼓励优质、绿色的核心企业申报。企业应对照绿色工厂创建评价标准,提交绿色工厂建设计划书(附件2),完成申报书制作(附件3)并整理成册,经乡镇(街道)盖章汇总后于4月29日前统一报送,同时一并上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
建设计划书一式1份,申报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绿色制造科。
联系人:徐立科,联系电话:62831698。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