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宁波市贸促会经贸预警信息快报2023年4月4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时44分51秒 点击数:633
(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美国ITC正式对皮肤病治疗设备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2023年3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皮肤病治疗设备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56)。
2、墨西哥对中国铝制炊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3月31日,墨西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炊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6年10月13日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措施自2021年10月1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15.10.02。3、印度对涉中国氰化钠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usthan Chemical Company 和United Phosphorou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氰化钠[Sodium Cyanide (NaCN)]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及倾销调查期。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711项下的产品以及28371990、28372090、28372040、28391100和28371910项下的部分产品。
4、印度对中国聚酯高强力纱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3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高弹力纱(High Tenacity Polyester Yarn)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经过改变描述、名称或成分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因此建议扩大中国涉案产品的征税范围,对中国聚酯高弹力纱现行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至2023年7月8日终止)同样适用于以下产品。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54022090。
5、美国ITC发布对视频安全设备和系统、相关软件和组件以及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3年3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视频安全设备和系统、相关软件和组件以及下游产品(调查编码:337-TA-1281)作出337部分终裁:本案不存在侵权并终止本案调查。
6、英国对中国钢丝绳和钢缆反倾销措施发起过渡性审查
2023年3月30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包括进口自摩洛哥和韩国)的钢丝绳和钢缆(Steel Ropes and Cables)反倾销措施立案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312108112、7312108113、7312108119、7312108312、7312108313、7312108319、7312108512、7312108513、7312108519、7312108912、7312108913、7312108919、7312109812、7312109813、7312109819。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越南延伸发展旅游业链
越通社2023年3月27日报道,自2022年3月15日重新开放国门以来,越南旅游业发展稳中有升。仅2023年前2个月,越南接待外国游客达约190万人次,相当于去年所提出目标的四分之一。越南连续获得全球多个崇高旅游称号,如连4年被列入亚洲领先旅游目的地、领先遗产目的地、领先饮食目的地等。这是国际对越南旅游业所做努力的认可。中国政府决定将越南列入试点恢复出境团队游名单,被期待为越南旅游业注入强大动力。注重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质量等,越南旅游业所做努力越来越赢得行内专家和国际游客的好评。
2、美国4个州强制使用PCR法案已出台,加拿大、欧盟提案正在进行中
截至2023年初,美国已有四个州通过了要求在塑料包装中使用消费后塑料(PCR)的法案;还有几个州的相关立法也已提上日程。纵观全球,加拿大和欧盟也正在积极制定大规模的提案。作为减少包装对环境影响以及应对日益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在塑料包装中强制使用消费后塑料(PCR)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并进入立法程序。使用PCR有助于建立和稳定循环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为终端市场投资、创新和增长提供环境,反过来又可以支持回收计划的扩大和稳定。已采纳了塑料包装容器PCR含量要求的四个州分别是: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新泽西州和缅因州;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和华盛顿州两个州的法案已经生效。加拿大、欧盟相关提案正在进行中。去年2月,加拿大发布了一份题为“与某些塑料制品的回收成分法规相关的技术问题”文件。向各利益方征求意见。技术问题文件提议将以下产品类别纳入回收成分要求的范围:饮料容器;瓶子(与食物直接接触的除外);非瓶装硬质容器和托盘(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除外);泡沫包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除外);薄膜和软塑料包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除外);垃圾袋; 和垃圾桶。目前,条例正在制定中,预计于今年秋季会有初步进展。去年1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D)提案,提案是对现行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的修订。提案涉及可回收性、最低再生含量、重复使用、标签等关键信息,提案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各利益相关者对细节条款的反对声音。目前,加利福尼亚州SB270法规要求消费后再生塑料要进行第三方PCR认证;新泽西州的S2515法规规定可以由州政府自行决定;根据自由裁量咨询委员会消息,缅因州LD1467法规范围内有很大可能性包括PCR认证,PCR记录保存和第三方认证的可能性将在正在进行的规则制定过程中进行讨论。目前,我国尚未就强制使用PCR开展立法,但PCR认证工作已经先试先行。由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CPRRA)联合北京臻徽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多个PCR采购品牌商的诉求,开发的国内第一个针对“消费后再生塑料(PCR)”的可追溯性认证项目,已经推出。该项目建立了一套更本土化、更真实、更有行业辨识力的PCR追溯系统,来弥补当前一些认证体系公信力下降,无法避免对PCR前端来料及再生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并在不远的将来推动PCR认证的产品能够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能够跟国际再生塑料协会及国际认证公司配套达到互认,助力消费后再生塑料生产企业走向更广的市场。目前已有安徽冠泓塑业、中山点石塑胶等企业获得首批认证。强制使用PCR的要求加强并稳定了市场需求,但其本身并不会导致更多的供应。换句话说,包装生产商需要更多的消费后回收塑料供应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会自动将更多的可回收物放入垃圾箱,也不意味着市政当局会回收更多的消费后塑料。这就导致了在市场上供给侧的缺乏甚至造假。因此,对PCR含量的要求必须与直接影响家庭和企业回收更多消费后塑料的供给侧政策相匹配,如EPR、押金返还制度等。
信息来源:中国贸促会、商务部、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