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 年度标准化补助经费项目的通知》(甬市监标〔2021〕217 号)和《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市监标〔2021〕201号),要求做好2020 年度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20 年1 月~12 月完成的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今年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予以统筹安排。
二、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按规定附上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 年7 月12 日前报送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410办公室。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于2021 年7月12 日前直接报宁波市局标准化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志青,联系电话:62511869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