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4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三年
行动计划(2014-2016年)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机器换人”的总体要求,为全面推进工业强市建设、全力打造余姚工业升级版,发挥先进装备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与牵引作用,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以“四减两提高”为主要内容的“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1、到2016年,力争全市有85%以上规上企业实施“机器换人”项目,完成投入达到100亿元,其中“机器换人”重点专项超过400个(总投资3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不少于200万元的为重点专项)。
2、三年内完成重点行业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10个左右,并在相关行业内推广应用。
3、到2016年,“机器换人”实施单位从业人员比2013年下降3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6万元/人·年,比2013年提高40%左右。
4、“机器换人”重点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企业人均产销利税等经济指标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60%以上;实现关键环节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数字统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扎实推进“机器换人”重点专项。建立市、乡镇(街道)二级联动的示范企业和项目库,支持企业有规模地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和自动化流水线,提高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将推进“机器换人”重点专项作为强化工业有效投入的重要内容,2014年力争实施项目超100个。
2、大力开展重点行业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每年选择3个左右重点行业作为应用试点,以试点应用企业技术改造为切入点,鼓励应用企业与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制造企业结成技术联盟,攻克瓶颈技术,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行业专用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的研发制造。通过试点突破、典型示范,实现面上推广,促进全市特色块状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助推全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3、加大“机器换人”技术攻关力度。为解决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微企业“机器换人”的关键与共性技术难题,每年推出5个左右的“机器换人”技术攻关项目,面向相关专家团队、“机器人”及装备生产企业招标,攻克瓶颈技术,促进智能制造技术和自动化设备在特色块状经济领域广泛应用,全面提高“机器换人”覆盖面。
4、加快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编制机器人产业基地发展规划,谋划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引进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品牌、市场、特色的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整机设计能力、技术攻关能力、核心制造能力、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成套、整机集成骨干企业,形成“机器人、专业机器人系统、机器人柔性自动化生产线、智能云工厂”的机器人产业链,加快机器人产业集聚园区的形成。
5 、切实加强“机器换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机器换人”产业技术联盟等平台作用,组建产业专家信息库,着力组建“机器人产业研究院”,搭建产业创新平台。通过举办“机器换人”专场培训,组织“千人计划”专家和博士、工程师与企业现场对接诊断,开展“机器换人”针对******,助推企业“机器换人”。建设“机器换人服务中心”,提供“机器换人”解决方案、实施策划和后续服务,帮助企业分步骤实施“机器换人”,逐步推进整条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为中小企业“机器换人”工艺提升、设备采购提供咨询,为企业“机器换人”提供方向与路径,帮助解决重点产业“机器换人”共性问题。
三、政策措施
1、对列为市“机器换人”重点专项的,在享受本市技术改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上浮2个百分点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对列入重点行业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研发试点的项目,按实际设备和研发技术投入额给予20%的补助 , 试点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攻关项目的,按实际设备和研发技术投入额予以30%至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为加快推进我市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在“机器换人”推进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优先考虑与本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企业进行合作研发和制造。以上补助政策的享受与项目实施效益挂钩,“机器换人”项目完成后,对实施工序、部位或生产线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订),要求从业人员减少30%以上,产能提高3倍以上,如达不到这一目标,则不能享受以上政策补助。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机器换人”工程领导小组,分管工业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人社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机器换人”日常工作,并出台具体操作意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机器换人”作为推进本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出台推进“机器换人”的工作举措。
2、加强工作考核。市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下达企业现代化技术改造、“机器换人”目标任务,并将各地“机器换人”相关工作和绩效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对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工作标杆。
3、加强要素保障。在整合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和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安排“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政策和奖励。推动土地等有限要素资源向“机器换人”项目倾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4、加强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机器换人”对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以召开现场会、对接会等形式将“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的先进经验在全市给予推广。加强新闻媒体对典型经验、先进技术、智能装备的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形成鼓励和引导“机器换人”、减员增效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行动计划自2014年5月4日起施行。